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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庆新年·闹元宵”
天心区第四届干部职工运动会
活动方案
金虎送春归,玉兔迎春到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,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,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拟开展“庆新春·闹元宵”天心区第四届干部职工运动会活动,特制订本方案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
二、活动主题
我们的节日--“庆新春·闹元宵”
三、活动时间及地点
2023年2月1日(星期三)
湘府文化公园
四、活动项目
(一)猜灯谜游园会
(二)运动会
1.谁“羽”争锋—羽毛球邀请赛
2.全“力”以赴—50米迎面接力赛
3.“绳”采飞扬—跳绳比赛
4.力“拔”千钧—拔河比赛
五、参赛资格和组织办法
1.区直机关各单位、街道、园区在职干部职工(教育系统不含各学校);
2.参与人员不可兼项;
3.组织报名详见具体赛程。
六、奖项设置
(一)猜灯谜游园会
设置相应的奖励,现场兑换奖品。
(二)运动会
1.根据比赛成绩,设一定比例奖项;
2.设优秀组织奖6名。根据参赛单位组织情况、比赛支持配合度以及各代表队比赛成绩评定;
3.设体育风尚奖12名。根据各单位对运动员的管理和运动员赛中文明竞赛情况、遵纪守法、执行运动会竞赛规程及良好精神风貌等情况进行评定。
七、经费安排
1.运动会组织工作及奖励经费由组委会负责;
2.运动会参赛费由各单位负责。参赛费:含比赛器材、参赛服装、场地等,按参赛人员(同一人不可重复享受)不超过800元/人列支(其中服装费不超过500元)。
八、仲裁委员会
1.组委会设立仲裁委员会,由相关领导及各项目裁判长担任;
2.凡违反竞赛纪律规定,按《天心区第四届干部职工运动会纪律规定》处理。
九、注意事项
1.举办天心区第四届干部职工运动会是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,促进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准备工作,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比赛;
2.各参赛单位及参与人员遵守活动规则,牢固树立安全意识;
3.需参赛的运动员请做好比赛当天其他工作安排;
4.所有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已购买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的参赛运动员不需另行购买;
5.各参赛单位需做好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评估,身体状况良好方能参加本次活动。
十、其他事项
未尽事宜,由组委会补充解释。
附件:1.全“力”以赴—50米迎面接力赛竞赛规程(含报名表)
2.“绳”采飞扬—跳绳比赛竞赛规程
3.力“拔”千钧—拔河比赛竞赛规程
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
2023年1月29日